推动“科技—产业—金融”良性循环******
【光明论坛】
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,要推动“科技—产业—金融”良性循环。这与“十四五”规划强调的“构建实体经济、科技创新、现代金融、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”耦合,本质上就是通过加强产学研资的深度结合,让科技成果能够及时产业化,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和产业振兴的支持作用,并为金融发展提供坚实的实体经济支持,避免出现金融泡沫化风险,从而把科技创新、产业振兴和金融发展有机结合起来。
推动“科技—产业—金融”良性循环,要加强科技创新原动力。科技创新依赖于科学研究,尤其是基础科学研究。近年来,我国在一些核心技术方面遇到“卡脖子”难题,原因之一是基础性研究投入和研究能力还存在不足。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,我国应用型科技领域成就斐然,形成了产业引导科技发展的方式,但还未大面积形成科技催生新产业的原始动力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,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,完善新型举国体制,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,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。通过引导企业在基础研究方面投入,消除过于重视短期利益的现象,有利于充分聚焦长期的、底层技术的关键价值,力争取得创新突破,为更好促进产业发展夯实基础。
推动“科技—产业—金融”良性循环,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。产业化是科技形成生产力的关键环节。只有通过产业化,科技成果才能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、形成一定经济规模的产品,通过科技创造利润,满足科技研究持续投入的资金需要,从而进一步催生新技术、新产业,形成科技与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。当前,外部环境动荡不安,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,亟须构建关键技术自主创新体系,发展和安全并举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,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。对此,首先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,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,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。其次要充分挖掘国内大市场潜力,以行业、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,通过规模经济和产品的多样化、差异化以及国际化实现经济效益。还应当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,让参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主体享有合法的权益,激发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。
推动“科技—产业—金融”良性循环,要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、资本作为产学研合作的桥梁作用,通过有效配置资源推动科技与产业发展。现代经济发展历史表明,现代国家的崛起离不开一个强大资本市场的支撑。中国的资本市场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资本市场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此外,银行等金融机构也需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,助力有技术、有科技含量的企业做大做强。建设和运用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,中国资本市场要面向科技前沿的“硬科技”领域,汇聚起一批涉及各产业链环节、多应用场景的创新企业,充分利用好社会储蓄资金,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未来,要形成“科技—产业—金融”之间的良性循环,需要进一步强化三者之间相互“看见”“读懂”的纽带。通过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中介服务体系,确保科技、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机构客观、科学评估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市场价值和发展前景,进而提供更加精准的支持,为建立风险共担的“科技—产业—金融”运行机制提供科学准确的服务,促进科技、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的高水平循环。
(作者:王晋斌,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、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、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主要成员)
中国银保监会:地方中小银行严禁吸收异地大额个人存款******
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(记者 王恩博)记者3日自中国银保监会获悉,该部门将继续深入整顿地方中小银行互联网存款和异地存款业务,严肃查处高息揽存、违法违规吸收异地存款等行为(包括互联网渠道)。官方强调,地方中小银行严禁吸收异地大额个人存款。
自2021年1月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《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以来,银保监会持续督导地方中小银行落实通知要求,加快整改进度。经前期监管排查,目前地方中小银行存款业务以本地为主,异地存款占各项存款比例很低,负债稳定性增强,机构本地化经营趋势更加明显。
银保监会强调,地方中小银行应坚守服务当地、服务“三农”、服务小微企业的定位,坚持资金源于当地、用于当地的原则,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互联网存款业务,严禁吸收异地大额个人存款。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辖内中小银行存款业务变化,加大监管检查力度,采取强有力监管措施,坚决纠正地方中小银行存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,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银保监会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,办理存款业务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,关注业务渠道是否合法、利率水平是否合理等因素,不要随意委托他人办理存款业务,也不要被高息所诱惑,守护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。(完)